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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 势

  第三十章 势 (第1/2页)
  
  “正华,你下首歌,想跟杜雪岚合作?”
  
  关于《眉飞色舞》的合作谈判才刚刚展开,徐正华就忽然接到了何建良打来的电话——而且时间掐的特别好,一点整,徐正华正好会回到宿舍的时候。
  
  只因为杜雪岚的管理人,是何建良在小岛唱片的头号大敌。
  
  这帮人,内斗技能真都是点满了的。
  
  撒谎毫无意义,徐正华坦率承认,“是啊,我觉得那首歌会比较适合雪岚。”
  
  “其她人不行吗?公司里还有几个女歌手,实力也都是有的,虽然没有杜雪岚红,但小菁跟你合作之前,不也是什么都没有?现在又如何?所以对你来说,这是无所谓的不是吗?实在不行,你相中谁了,我去把她签过来!”
  
  他态度诚恳。
  
  语调甚至微微的带了一丝谦卑。
  
  “只是刚开始谈而已,还不一定谈得成谈不成,我目前是觉得雪岚比较合适这首歌罢了,何总,你没必要那么紧张吧?”
  
  “我跟他不和,你知道的。”
  
  忽然就语调低沉起来,似乎隐含威胁了?
  
  呵!
  
  “我说过,只是刚开始谈!”
  
  徐正华语调随意,“何总,你明白我的,我这个人……比较任性。”
  
  电话那头,何建良沉默片刻,说:“小菁的专辑,你会参与吗?我记得你们关系很好,当初她跟你站到同一阵线,来威胁我来着,当然,你们成功了!所以,你会给她写新歌的,对吗?”
  
  尼玛,变得真快!
  
  果然态度也没有多么坚决!
  
  所以碰了一下就马上缩回去了,马上无缝衔接开始打人情牌了?
  
  本来就是如此,创作人虽然大多都会习惯于跟某一个或某几个歌手常年合作,但理论上来讲,只要是没签相关的长期合作协议,那么,没有人能够限制一个创作者下首歌跟谁合作。
  
  “当然!小菁是我朋友,好朋友!”
  
  徐正华刻意在那个“好”字上强调了一下重音,“但专辑还早,接下来我想再给她做一首单曲。”
  
  电话那头,何建良似乎是松了口气的样子。
  
  声音里开始带笑意了,“那太好了,那我可就等你的新歌了。”
  
  “没问题!对了,何总!据我的经纪人管姐回来跟我说,刘总刚见到她的时候,态度可不是多好!管姐甚至说,这很可能就是暂时没谈成的关键原因!可见你最近是没少给人家气受啊!你何总是痛快了,我这可是跟着你吃了挂落啊!得算你欠我一瓶酒了!”
  
  何建良哈哈大笑,异常爽朗,“没问题!我欠你的!”
  
  …………
  
  关于《眉飞色舞》的谈判,并不算顺利。
  
  管玉兰代表徐正华,陈邦道代表杜雪岚,一起去见杜雪岚在小岛唱片的管理人——那位与何建良相当不和睦的刘总。
  
  对于两人要合作徐正华的下首作品,那位刘总没有丝毫异议。
  
  《短发》正在越来越红,何建良正在越来越得意,他都看在眼里,他巴不得徐正华愿意跟自己管理之下的艺人合作。
  
  对于《眉飞色舞》这样一首舞曲,他也同样没有什么异议。
  
  杜雪岚签在小岛唱片的合约,只剩最后一张新歌加精选,对于现在的他来说,把这张王牌尽量的留在小岛唱片,才是第一诉求。
  
  只要杜雪岚自己想做,歌又不至于离了大谱,他不会投反对票的。
  
  但是,在徐正华的版税分成上,双方的心理价位,却存在着一定的定位差距。
  
  管玉兰为徐正华的词曲编曲和制作,开出了15%的价码。
  
  其中词曲10%,编曲1%,制作人4%。
  
  这个价码,很高,对于当下只有一首代表作的徐正华来说,是往上够着开出的价码。
  
  而那位刘总那边,只愿意给到12%。
  
  曲5%,词4%,编曲1%,制作人3%。
  
  他认为这才是一个合理的价码。
  
  在商言商,这个价码的确算是合情合理,但是看管玉兰的意思,明显不甘心——有《短发》现如今的大红摆在眼前,她对徐正华下首作品的成绩,有着极高的期待,而如果一旦《眉飞色舞》红了,版税上差一个点,最终的收入可能就要差十万不止!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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